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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共铸回归路 | 刑满释放人员就业指导个案
发布时间:2019-06-28 14:20:33| 浏览次数:

文/广州阳光社会工作事务中心 何嘉颖

一直以来,对刑满释放人员的帮教安置工作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重要内容。刑满释放人员在重返社会的过程中,最大的难关就是如何撕掉罪犯的标签,重新融入社会。怎样预防刑满释放人员重新犯罪,如何帮助他们重塑自信、重新回归融入社会,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难题。

归途路难需护航

近期越秀区司法局梅花村司法所(以下简称司法所)接待了一名新“回归”的刑满释放人员陈某(化名)。经过系统核查,陈某确实为梅花村辖区的居民。陈某,53岁,因犯运输毒品罪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13年,服刑期间减刑4次,刑满释放后的陈某与年迈的父母同住,多年的牢狱生活,使陈某与社会脱节,想要找工作但因为年龄较大、文化水平偏低、有犯罪经历,求职路上四处碰壁。陈某向社工倾诉这些日子以来的苦恼。父母年迈,退休金本就不多,自己从监狱出来不但不能照顾他们还要“啃老”,陈某不愿意成为双亲的负担,出狱后一直积极找工作,屡屡失败感到十分沮丧。

帮扶有道缓困境

司法所了解到他的难处后和社工对其开展情绪疏导及就业指导,社工安抚其情绪、引导其关注自己的优势——有丰富的仓库管理经验。迅速联系了陈某户籍所在社区并成立了安置帮教小组(小组成员包括司法所、社区专干、社区民警、社工等),在社区的协助下提交了低保申请。通过申请后,陈某每月能获得900元的生活补助,阶段性解决了生存困境,下一阶段社工从陈某就业着手。

多方协作助就业

社工根据陈某的性格特点,结合当前的就业形势与陈某一同分析优、劣势及可以利用的资源等,与其重新梳理了就业意向。陈某在狱中一直担任仓管的工作,从一开始的流水线工人到仓库管理员,十分熟悉仓库和流水线作业流程。这些年的工作、监狱经历培养了陈某对事认真、做事严谨的工作态度。为了帮助陈某重拾生活信心,在社工的引导下,陈某开始关注自己的优势,并与社工一起制作自己的求职简历,最后将这份简历投递到陈某感兴趣的单位及广州市安置帮教基地。

在司法所、越秀区司法局、广州市司法局等多方协作下,最终帮助陈某在某餐饮店找到适合的工作,陈某终于安下心来,并感谢司法所对他的帮助,表示会努力适应岗位,争取早日转正。

安置工作显成效

近日陈某主动提出了让人既惊讶又佩服的想法,“我要退出低保,我已经重新就业,是时候把这个名额留给更需要帮助的人。”陈某告诉司法所,现在的薪水足以维持日常所需,自己在社区申请了公租房,并计划重新考取驾驶证。

近年来,市司法行政部门通过协调监狱、看守所管理部门,规范服刑陈某的再就业就是各部门相互合作的结果。充分发挥广州市过渡性安置基地作用,最大限度地促使安置帮教对象成功就业,全力帮助刑满释放人员平稳过渡回归社会,有效的预防他们走向社会后重新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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