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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制度
发布时间:2019-07-04 16:24:23| 浏览次数:


第一章  总则

 为了把我铜仁市帆锦社会工作服务中心(下称“中心”)办成一个管理规范、制度健全、决策民主、事业兴旺的社会服务机构(民办非企业单位,更好地为中心工作服务,依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  细则内容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重大事项备案报告是指将可能对本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在规定的时间内,以备案的方式向业务主管单位和登记管理机关报告的行为。

第二条  中心重大事项应当严格遵守《章程》的有关规定,维护会员的合法权益,体现会员的意志,有利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同时,活动不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违背社会道德风尚。

  中心重大事项的主要内容:

(一)举行的成立大会;

(二)理事会等领导机构的换届会议,确定会费标准、法定代表人变更的会议,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成立大会等;

(三)举办的涉及重大政治、经济、理论等方面的跨区域的学术、会议或活动;

(四)年度工作会议、举办大型成果展览、广告宣传、论坛、讲座、面向社会的培训班等;

(五)公开举行的募捐、资助;

(六)参与竞拍、投资或承接大型项目;

(七)中心的涉外活动,包括吸收境外人士担任社会团体名誉职务;与境外社会团体合作或联合举办的活动;接受境外社会团体的捐赠;邀请境外人士或境外社会团体参加活动;组团出国出境、与境外社会团体的交流交往活动等;

(八)开展评比、达标(授牌)、表彰活动及违法被查处的情况;

(九)创办实体情况;

(十)中心党组织会议和活动等情况。

  中心做出的重大事项决定,应在举办的5个工作日前向登记管理机关报告备案。

  中心重大事项备案报告均以书面形式,主要内容包括:重大事项的名称、内容、时间、地点 、参加人员、经费来源等。

 中心重大事项备案报告送达后,经受理机关审查,认为活动有违反法律、法规和政策或中心《章程》时,中心应立即停止活动,或进行纠正后再开展活动。

  中心综合办应及时、完整保存重大活动备案报告资料,规范归档保管。

第八章  附则

第一条  本制度经理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由理事会解释。

第二条  实施与修订:本制度经中心理事会议通过,自二零一八年十二月一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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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地址:贵州省铜仁市碧江区梵净山社区铜城益站、铜仁市社会组织孵化基地 
中心电话:0856-5225802              邮箱:fanjin201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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